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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技术开发中心项目--组合式空调机组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组合式空调机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技术开发中心项目--组合式空调机组设备采购
2.2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台设备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一 | 动力总成试验中心 | 台 | 26 | |
1 | SP-1~22系统组合式空调机组 | 风量 30000m3/h,送风机电量22kW 机外余压 500Pa,排风机电量18.5kW,机外余压 600Pa,供冷量300kW(冷媒7~12℃冷水),供热量400kW(热媒85~60℃热水) 长X宽X高≤67002300X2000(h)mm,包括回风段、排风机段、排风段、新风段、初中效过滤段、中间段、加热段、表冷段、送风机段、送风段,具体功能段见详图。空调机组自带500mm镀锌钢支架。 | 台 | 22 |
2 | S-1系统组合式空调机组 | ZK40型,风量 40000m3/h,风机电量30kW,机外余压 800Pa, 供冷量330kW(冷媒7~12℃冷冻水),供热量500kW(热媒85~60℃采暖水),30%新风量, 长X宽X高≤67002600X2400mm 具体功能段见详图,空调机组自带200mm镀锌槽钢底座。 | 台 | 1 |
3 | S-2系统组合式空调机组 | ZK80型 风量 80000m3/h,风机电量55kW,机外余压 800Pa 供冷量600kW(冷媒7~12℃冷冻水),40%新风量 长X宽X高≤86003600X3000mm,具体功能段见详图,空调机组自带200mm镀锌槽钢底座。 | 台 | 1 |
4 | S-3系统组合式空调机组 | ZK20型 风量 20000m3/h,风机电量15kW 机外余压 800Pa 供冷量170kW(冷媒7~12℃冷冻水),供热量240kW(热媒85~60℃采暖水),30%新风量, 长X宽X高≤64002000X1700mm 具体功能段见详图,空调机组自带200mm镀锌槽钢底座。 | 台 | 1 |
5 | S-4系统组合式空调机组 | ZK40型 风量 40000m3/h,风机电量30kW,机外余压 800Pa 供冷量330kW(冷媒7~12℃冷冻水),供热量500kW(热媒85~60℃采暖水),30%新风量, 长X宽X高≤67002600X2400mm 具体功能段见详图,空调机组自带200mm镀锌槽钢底座。 | 台 | 1 |
二 | 整车试验中心 | 台 | 5 | |
1 | S-1组合式空调机组 | ZK20型 风量 20000m3/h,风机电量15kW 机外余压 800Pa 供冷量160kW(冷媒7~12℃冷冻水),供热量280kW(热媒85~60℃采暖水),30%新风量, 长X宽X高≤64002000X1700mm,具体功能段见详图,空调机组自带200mm镀锌槽钢底座。 | 台 | 1 |
2 | S-2组合式空调机组 | ZK50型 风量 50000m3/h,风机电量37kW 机外余压 800Pa 供冷量420kW(冷媒7~12℃冷冻水),供热量480kW(热媒85~60℃采暖水),30%新风量, 长X宽X高≤72003000X2600mm,具体功能段见详图,空调机组自带200mm镀锌槽钢底座。 | 台 | 1 |
3 | S-3组合式空调机组 | ZK30型 风量 30000m3/h,风机电量18.5kW 机外余压 800Pa 供冷量280kW(冷媒7~12℃冷冻水)供热量320kW(热媒85~60℃采暖水),30%新风量, 长X宽X高≤70002300X2000mm,具体功能段见详图,空调机组自带200mm镀锌槽钢底座。 | 台 | 1 |
4 | S-4组合式空调机组(转轮除湿空调) | (转轮除湿空调)ZK20型 风量 20000m3/h 送风机电量18.5kW,机外余压500Pa,转轮风机电量4kW,机外余压100Pa 供冷量132kW(冷媒7~12℃冷冻水),供热量100kW(热媒85~60℃采暖水) 新风量2000m3/h,冬季新风预热电量20KW,电加热74kw, 露点温度-10℃,要求-10℃舱体不结露,试验区域湿度要保证不超10%。 长X宽X高≤79002000X3000mm,具体功能段见详图,空调机组自带100mm镀锌槽钢底座。 | 台 | 1 |
5 | S-5组合式空调机组 | ZK30型 风量 30000m3/h,风机电量18.5kW,机外余压800Pa 供冷量280kW(冷媒7~12℃冷冻水),供热量320kW(热媒85~60℃采暖水),30%新风量, 长X宽X高≤70002300X2000mm, 具体功能段见详图,空调机组自带200mm镀锌槽钢底座。 | 台 | 1 |
三 | 碰撞实验楼 | 台 | 7 | |
1 | S-1,7系统组合式空调机组 | ZK35型 风量 35000m3/h, 送风机电量30kW 机外余压 1000Pa 排风机电量15kW 机外余压 600Pa 供冷量300kW(冷媒7~12℃冷冻水) 供热量380kW(热媒85~60℃采暖水)15%新风量 长X宽X高≤102002500X2200mm,具体功能段见详图,空调机组自带200mm镀锌槽钢底座。 | 台 | 2 |
2 | S-2系统组合式空调机组 | ZK80型 风量 80000m3/h, 送风机电量55kW 机外余压 1000Pa 排风机电量30kW 机外余压 600Pa 供冷量500kW(冷媒7~12℃冷冻水) 供热量650kW(热媒85~60℃采暖水)15%新风量 长X宽X高≤126003600X3000mm,具体功能段见详图,空调机组自带200mm镀锌槽钢底座。 | 台 | 1 |
3 | S-3,6系统组合式空调机组 | ZK35型 风量 35000m3/h, 送风机电量30kW 机外余压 1000Pa 排风机电量15kW 机外余压 600Pa 供冷量300kW(冷媒7~12℃冷冻水) 供热量380kW(热媒85~60℃采暖水)15%新风量 长X宽X高≤104002500X2200mm,具体功能段见详图,空调机组自带200mm镀锌槽钢底座。 | 台 | 2 |
4 | S-4,5系统组合式空调机组 | ZK50型 风量 50000m3/h, 送风机电量37kW 机外余压 1000Pa 排风机电量18.5kW 机外余压 600Pa 供冷量430kW(冷媒7~12℃冷冻水) 供热量550kW(热媒85~60℃采暖水)15%新风量 长X宽X高≤106003000X2600mm,具体功能段见详图,空调机组自带200mm镀锌槽钢底座。 | 台 | 2 |
2.3交货期:2020年9月1日前设备到达安装现场,安装周期30天。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以及招标人的要求。
2.5交货地点:吉林省长春市新技术开发中心项目各车间空调机房
2.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000,000.00元(不含税),11,300,000.00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能够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设备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国际标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3设备制造商应通过国际权威认证机构认证,如TUV(南德意志技术检验协会)或 EUROVENT(欧洲制冷空调、空气处理设备制造商协会)或AHRI(美国空调供热制冷协会)。
3.4设备制造商应具有国家权威机构出示的相关产品检测合格报告,进口设备提供其生产国的检测合格报告。
3.5设备制造商应具有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要求为风量与投标机组同类型的空调机组生产许可证。
3.6设备制造商应具有大风量、高静压、热回收、工业用空调机组的充分业绩,须具有国内汽车行业10万及以上风量的空调机组运行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证明文件,如招标人需要须提供项目地址供实地考察。
3.7投标人(包括代理商和制造商)近三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每年均不亏损(须提供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公司财务报表,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公司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19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8空气机组应符合《组合式空调机组》(GB/T 14294-2008)技术标准的要求。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3.11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其制造商自身生产,不接受OEM(代工生产)的产品,并由制造商提供非OEM证明文件。
3.12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3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其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4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5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6投标人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1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8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3.19投标人须指定一名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该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投标人负责项目全面事宜,包含但不限于文件的签字权、工程进度协调、现场测绘、制造确认和技术服务等。设备到货、现场安装调试、送电运行、设备验收等重要节点须到现场提供服务。
3.20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和委派到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等,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须自行携带可登录本单位社保查询系统的笔记本电脑),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27日16:00至2020年4月2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3本招标项目平台服务费为600元。
4.4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500元,一年内有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B)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04月20日09:00,投标人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投标信息。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www.jls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联 系 人:刘永斌 电 话:0431-81160594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 系 人:苗欣慰 电 话:0431-81868694,13844614448
E-mAIl:miaoxinwei_iec@faw.com.cn
7.1.投标人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电子交易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数字认证证书CA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机构CA”和“法人CA”)。投标人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电子交易平台中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疑、中标通知书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3.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客服:4006917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00,13:00至16: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投标文件编制、递交等,同时负责处理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过程中涉及的CA办理、使用、发票开具及重置密码解锁等业务。
投标单位操作指南: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投标人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4 投标人异地开标须知
1、投标人电脑需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I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Adobe Flash Player插件;
2、投标人须保证开标当天开标时间前能在电脑前进行同步操作,并且要保持电脑网络畅通;
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使用CA登录系统,用制作投标文件加密的CA进行开标环节的解密操作(确保两个CA都在操作者手中);
4、投标人不具备以上硬件及软件条件的可以到达招标机构开标现场参加开标;
5、若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由于投标人的原因,没有准时上传投标文件,没有解密成功,没有及时确认报价及开标一览表,没有对开标一览表进行签章确认,导致开标失败,投标人需自行承担后果。
7.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最新时间安排: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项目类型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操作 |
|---|---|---|---|---|---|---|
| 0736-FP20200489/01 | 新技术开发中心项目--组合式空调机组 | 国内货物 | 2020-03-27 16:00 | 2020-04-02 16:00 | 2020-04-20 09:00 | 【我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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