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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第三水厂二期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山县第三水厂二期工程已由秀山县发改委以秀山发改投〔2020〕15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长兴水利水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市级专项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重庆长兴水利水电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秀山县清溪镇龙凤村
2.2项目建设规模:扩建常规水处理规模3万 m? /d,总规模达到6万m? /d。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配水井、絮凝沉淀池、滤池、清水池、污泥浓缩池各一座及氯加药间内设备安装:敷设清水输水管网共18.8km,其中DN1200管长8.2km、DN900-920管长5.3km、DN800-820管长5.3km,采用球墨铸铁管和涂塑钢管;敷设配水管网共8.295km,其中:DN200-DN1200配水主管6.995km,DN200配水支管1.3km,采用球墨铸铁管。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4825.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333.06万元)
2.3招标范围:包括完成秀山县第三水厂二期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勘察设计的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编制、方案设计及协办要件)、(含编制招标技术文件、工程量清单及限价)的勘察设计工作及施工期的现场设计服务工作等,包括各阶段的所有技术咨询、评估、审查的全部工作(全部工作完成以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2.4服务周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同时具备(1)资质和(2)资质:
(1)设计需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和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勘察需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至今,业绩以合同签订为准)内至少完成过1个水处理总规模3万m?/d及以上的给水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3日起,**下载招标文件**。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 孟娜
手机:13681224910 (微信同号)
电话:010-57734189
传真:010-57734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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